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关键点:
一、行为要件
1、逃离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事故,却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逃避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有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意图,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二、具体情形根据交管部门出台的标准,以下八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事故逃离: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自认为无责任逃离: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有嫌疑且不履行义务: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送医未报案逃离: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留假信息逃离: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调查期间逃匿: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7、否认事故且有证据: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协商不成逃离: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三、法律后果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事故责任,还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注意事项
在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时,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行为表现以及事故后果等因素。同时,也要注意区分逃逸行为与正当的紧急避险、自救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