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现场勘查: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2、事故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如果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则立案调查;如果不属于,则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检验与鉴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4、责任认定与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认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
5、赔偿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6、简易处理:对于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的一般事故,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