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要点:
1、犯罪主体: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且这些人或单位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包括了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等。
2、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而言,各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并与犯罪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这指的是在交通肇事后,上述人员指使肇事者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3、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意味着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综上所述,在交通肇事罪中,如果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那么这些人员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这一认定在我国《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