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
1、交通事故申请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2、交通事故申请责任重新认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需要下列条件:
1.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4.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申请重新认定机关为该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