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中,关于起诉扣押车辆的情况,可以归纳如下:
1、扣押车辆的目的:
扣押车辆是为了更好地查清事故原因并收集相关证据。
2、扣押期限:
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和收集证据,车辆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如果需要收集更多证据,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在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3、起诉与扣押:
如果对方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3日内向法院提出保全你的车辆,并且法院也批准了,那么车辆将被扣押,此时需要交押金才能提车。
如果对方没有申请保全,那么在认定书下达并得到受害者签字结案后,可以直接提车。
4、特殊情况:
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5、起诉时效:
交通事故中人受伤后,起诉的时效期间是三年。这意味着在这三年内,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人伤交通事故中扣押车辆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事故调查的需要、证据的收集、是否有人申请保全等。在起诉时效方面,受害人有三年的时间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