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单方责任:
如果事故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那么该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多方责任:
如果事故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责任将根据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主要责任:一方在事故中作用大,承担主要责任,通常负责70%的赔偿责任。
次要责任:另一方在事故中作用较小,承担次要责任,通常负责30%的赔偿责任。
同等责任:如果双方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则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自负责50%的赔偿责任。
3、无过错责任:
如果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均无责任。
4、故意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5、逃逸与破坏证据:
如果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该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6、报案责任:
如果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7、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机动车一方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
总结来说,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基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各方行为的过错程度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责任比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