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诉讼费的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简要说明:
1、一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2、胜诉方自愿承担:但胜诉方如果自愿承担诉讼费用,则不受此限制。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如果诉讼结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交通事故特殊情况:
交通事故中,若可向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双方共同承担支付责任。
如果法院全额支持诉讼请求,则车方和保险公司需全额承担相应费用。
若未全额支持,那么获支持部分之费用由车方与保险公司负担,而未获支持部分则由原告自行承担。
5、具体费用标准:
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等。
申请费则根据申请的具体事项和金额来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费主要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承担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