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逃离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事故,却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否认责任: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从而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不履行义务:在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嫌疑的情况下,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送医未报案: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及家属留下虚假信息后离开。
5、调查期间逃匿:在接受调查期间,当事人选择逃匿,以逃避法律责任。
6、否认事故: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7、强行离开:在协商赔偿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或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且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避免因逃逸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或加重事故后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和配合调查,以避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