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的驾驶证可以换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异地换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如果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还需要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