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超载的判定标准如下:
1、基本标准:按照《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公交车内人均所占面积应不少于0.125平方米,即1平方米内最多可容纳8人。
2、具体计算:
若公交车内1平方米内的乘客人数超过8人,即视为超载。
公交车的载客量会考虑车厢的固定座位数和有效站立面积,通过计算得出最大载客量。
3、实际情况:
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公交车的设计和乘客的分布情况,往往很难达到每平方米站8人的情况。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公交车在高峰期非常拥挤,也很难被认定为超载。
总结来说,公交车超载的判定主要是基于乘客在车厢内的人均面积是否低于0.125平方米这一标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交车的特殊性和乘客的分布情况,超载的情况并不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