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可以不换车牌,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申请条件:
车主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是六个月或一年)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车主需要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要处理完毕。
2、注意事项:
车主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新车主不能申请保留原车牌,只有原车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申请。
如果原车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申请使用原车牌,车牌号码将作废。
综上所述,转移登记是否可以不换车牌取决于车主是否满足特定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车主可以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